武汉新房甲醛超标引纠纷,业主权益咋保障?
武汉的业主们对房子装修后“散味”这事儿,可都谨慎得很。不管是装修前选材料,还是装修后买家具,在环保上大家都很“上心”。但这市场上那些所谓的高科技新型环保建材,把消费者都搞晕了,根本分不清好坏。
精装商品房里的“套路”更深。所以买房前得好好查验房子。虽说大部分房子可能还行,但也有不少问题。
就像曹先生,花了千把万买的精装修商品房,结果测出甲醛超标。他就把开发商告上法庭,要索赔快 40 万。开发商却不认账,说交房时你咋不提有味儿?咋不退房?凭啥就说空气质量有问题?买空气净化器是提高生活质量,不算损失。
2013 年 6 月,曹先生跟招商局地产(北京)有限公司签购房合同,买了朝阳区某小区房子,首付 351 万多,剩下的贷款。2015 年 4 月交房后,曹先生觉得屋里味大,马上跟销售人员反映,让整改还被拒。第二年 6 月,曹先生多次找检测机构测室内污染物,客厅、主卧、次卧、衣帽间、书房的甲醛、苯都不符合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。
曹先生的代理人讲:“测了四次,甲醛、苯都不达标,这屋里空气有致癌风险,没法住,也租不出去。曹先生还得还房贷,压力大得很,开发商太坑人,损害了他的权益,所以要起诉,让法院给个公道。”曹先生要求开发商整改,让空气质量达标,还得赔租房损失、检测费、新风净化器的钱,一共 39 万 6795 元。
开发商却说,曹先生 2015 年 3 月办入住,4 月验收,交接表上没提异议,说明当时空气达标。就算不达标,按合同,最迟 2015 年 6 月 11 日前就得说。而且还强调,诉讼时检测显示甲醛微量超标,但交房都一年半多了,曹先生又装修、放家具、挂窗帘、堆衣服,这空气质量不好,不一定是开发商的问题,所以不赔,让法院驳回曹先生诉求。
曹先生这边就说,法官和双方都在场的检测结果,开发商得认。开发商说买空气净化器不算损失,这也不对。曹先生的代理人说:“在屋里待一会儿就受不了,眼睛刺、喉咙疼,不开空气净化器根本没法喘气。这房子没净化器就不能住,这就是损失。”最后双方同意庭后调解,法院没当庭宣判。这事儿也给咱武汉的业主提个醒,买精装房得小心甲醛问题,不然麻烦大得很。